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力争经过三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有关城市要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提升执法维权效率和社会效果;要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条,分类施策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打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剩余资金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各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资金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该资金将被重点用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聚焦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珂 通讯员 饶波华)